面對網絡暴力,我們能做什么
光明網記者 李政葳 黎夢竹 姚坤森
“微博站方對涉冬奧會相關內容進行排查與治理,清理違規(guī)微博41473條,對850個賬號視程度采取禁言30天至永久禁言的處置”,“抖音平臺通過模型識別、舉報受理、輿情監(jiān)測等方式,攔截清理相關違規(guī)視頻、評論內容6780條,對331個存在互撕謾罵、煽動對立、網暴詆毀行為的賬號,視違規(guī)情節(jié)嚴重程度,予以禁言甚至封禁賬號等處置”……北京冬奧會賽事期間,互聯(lián)網上一些不文明行為嚴重影響觀賽氛圍,多家平臺重拳出擊,封禁了一批極端賬號,嚴厲打擊了網絡暴力、網絡造謠等行為。
而前段時間的熱播劇《開端》等,也讓人們對網絡暴力產生反思。隨著近年來互聯(lián)網技術的發(fā)展,越來越多的普通民眾有了在公共空間內表達的途徑,也讓很多人一下子失去了應有規(guī)范。在“人人都有麥克風”的時代,網上那些看似“不那么重要”的言行,經過互聯(lián)網放大傳播,很可能讓網民的“聲浪”變成傷人利刃。哪些行為屬于網絡暴力?誰是網絡暴力的最大受害者?如何避免將“網絡正義”變成“網絡暴力”?以上種種,都成了當下需要深思的問題。
何為網絡暴力?
明晰定義很有必要
“不要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輕易作出評論,雪崩時沒有一片雪花是無辜的?!闭劶熬W絡暴力,首都師范大學文學院教師林品回想起兩年前的親身經歷。當時,因為發(fā)表了對某位明星的言論,在一段時間內遭受了一批極端粉絲的網絡暴力。
何為網絡暴力?“目前尚無明確界定,更多的是從局部角度進行歸納。比如,仇恨言論、虛假消息、暴恐言論等。”北京師范大學網絡法治國際中心執(zhí)行主任、中國互聯(lián)網協(xié)會研究中心副主任吳沈括認為,在互聯(lián)網時代,對網絡暴力作出明晰定義有其必要性,但這個定義必然是一個動態(tài)的、持續(xù)變動擴張的概念。
在北京師范大學教授、亞太網絡法律研究中心主任劉德良看來,網絡暴力并不是法律用語,不同學科都可能涉及,可以看作是發(fā)生在網絡公共空間里的針對特定個人的侵權行為?!斑@種行為往往由一個人發(fā)起、參與人數(shù)眾多、公眾互動頻次高、具備跨平臺傳播等特點,其危害后果不可預測、不可控制,通常伴有侵犯人的名譽、披露人的隱私、侮辱人的尊嚴等侵權行為?!眲⒌铝颊f。
對于網絡暴力產生的原因,劉德良認為,網絡具有虛擬性和匿名性,使得用戶在用網過程中忽略了真實的社會身份、道德準則和規(guī)章制度,抱著“法不責眾”的心理去引導事件走向;此外,法律層面沒有要求公共信息發(fā)布平臺對用戶信息發(fā)布行為承擔事先審查義務,而只能通過事后救濟的方式對信息進行處置,助長了“網絡噴子”“網絡水軍”“鍵盤俠”的氣焰。
很多情況下,網絡暴力蔓延背后存在網絡黑產或幕后推手的惡意引導,這也導致了治理的復雜性、緊迫性?!耙詩蕵啡槔?,很多場景下粉絲表達極易失控,網絡暴力也就隨之而來了?!倍嗄觋P注粉絲文化的林品也深有感觸。他認為,部分流量團隊長期施行旨在將“粉絲型用戶”規(guī)訓為“數(shù)據勞工”的粉絲運營,建立了一套從“虐粉—固粉”到“撕資源—爭番位”再到“催氪金—割韭菜”的鏈條,其背后的商業(yè)、資本因素需要警惕、批判。
從法律視角透視網絡暴力
網絡世界是與真實世界并行、交融的世界。因此,網絡空間從來不是法外之地,任何人在網上的言行超過言論自由的合理邊界,都將承擔相應后果、付出法律代價。從近年來的網絡暴力事件司法判決看,較有影響的兩起案件分別是“德陽女醫(yī)生安某遭網絡暴力后自殺案”和“杭州女子取快遞被造謠誹謗案”。
其中,杭州女子被造謠案件中分別以誹謗罪判處被告人郎某某、何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二年。德陽女醫(yī)生案件中法院認定三名被告人行為均已構成侮辱罪,依法判處被告人常某一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常某二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二年;孫某某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
在現(xiàn)實生活中,類似的案件不勝枚舉。對此,劉德良闡述了自己的擔憂:“傳統(tǒng)的法律法規(guī)采取事后救濟的方式,并不能完全適應網絡領域的變化?;ヂ?lián)網時代信息后續(xù)傳播成本低,控制后續(xù)傳播較為困難,事后救濟的方式已不符合網絡時代的信息傳播規(guī)律。因此,互聯(lián)網立法必須及時跟進,并加大執(zhí)法力度,切實制止網絡暴力現(xiàn)象,凈化網絡環(huán)境?!?/p>
深入剖析這些案例可以發(fā)現(xiàn),網絡暴力蔓延中時常伴隨著人肉搜索等亂象,這也凸顯了個人信息、個人隱私的泄露問題?!皞€人信息、數(shù)據的泄露是造成網絡暴力事件影響力擴大的重要環(huán)節(jié)。因此,在網絡暴力治理過程中,強化個人信息保護水平和數(shù)據安全水平是非常關鍵的一環(huán)。”吳沈括說。
在去年11月份正式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中,明確提到了要加強重要互聯(lián)網平臺的義務,以及強化侵犯個人信息的懲罰機制和力度。對此,劉德良認為,網絡侵權具有匿名性特征,被侵權人無法知曉實施侵權行為的直接主體,因此網絡服務商作為信息發(fā)布平臺的提供者,理應在其能力范圍內,向被侵權人披露實施侵權行為的網絡用戶信息,以便被侵權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哪些網民更易成為施暴者和受害者
中國人民大學新聞學院講師董晨宇在2019年時曾針對上海部分地區(qū)的中學生做過問卷調查,其中認為遭受或見證過網絡暴力的學生占比將近90%。“我們特別擔心的是,在‘如果遭受到了網絡中的語言暴力或人身威脅,你會選擇怎么辦’這個問題下面,排名最高的是選擇自我消化,排名最低的則是告訴老師或家長。這說明家長和學校沒有跟孩子建立足夠的信任,也沒有讓孩子意識到遭遇網暴也可以求助。”董晨宇說。
中國互聯(lián)網絡信息中心最新報告顯示,我國網民規(guī)模達10.11億,6至19歲網民規(guī)模達1.58億,占網民整體的15.7%。隨著觸網年齡結構進一步向青少年群體擴大,互聯(lián)網對青少年群體的不良影響也受到各界廣泛關注。董晨宇表示,在前互聯(lián)網時代,人們更關注現(xiàn)實中的校園暴力,這時候家長會有意識地告訴孩子,“如果有人欺負你,就告訴家長或老師”;但在互聯(lián)網時代,學生很可能不會主動說,“老師,有人在網上罵我”。
“也就是說,我們并沒有對這種轉變進行足夠有效的干預,這本身也是媒介素養(yǎng)中存在的一個重要問題?!倍坑钫J為,從“網絡去抑制效應”的影響來看,網絡會抑制一些廣義上的“社會規(guī)范”,很多時候網上互動無法得到及時反饋,網絡暴力發(fā)生時施暴者看不見受暴者,施暴者會更加肆無忌憚地施加傷害,讓很多本可討論的問題變成了一場“網上罵戰(zhàn)”,導致理性、溫和、建設性的言論被擠壓或屏蔽,成為“沉默的大多數(shù)”。
“參與網絡暴力的網民多是年齡較低、受教育程度不高的用戶。他們對自己的觀點信心非常足,但實際上知識非常有限。”林品說,他們需要通過攻擊別人來滿足“自己是正確的”想象。此外,很多娛樂圈粉絲時長會陷入流量明星團隊的粉絲運營人員、“職業(yè)粉絲”、“粉頭”為其搭建的信息繭房內,并在“繭房”內頻繁接收各種低質量、非理性的信息,導致精神和情感受到持續(xù)性刺激,容易陷入非友即敵、非粉即黑的二元對立思維,對網絡空間中豐富多元的聲音進行非此即彼的劃分。
此外,從人格特質方面來看,董晨宇認為,施暴者往往具有侵略性人格,并極其缺乏同理心。也就是說,一個人的侵略性人格程度越高,就越容易將模棱兩可的信息解讀為敵對信息。
網絡文明需要多方發(fā)力、久久為功
“網絡暴力治理需要重視多方面因素:既要通過引導教育的方式,提升公民的媒介素養(yǎng)、文明素質,也要通過完善政府監(jiān)管和社會監(jiān)督機制,促進互聯(lián)網平臺切實履行主體責任?!绷制氛f。
“要采取事先預防與事后救濟相結合的方式遏制網絡暴力?!眲⒌铝冀ㄗh,網絡信息傳播離不開網絡平臺,要先從規(guī)制平臺入手,在法律中明確平臺的事先審查責任,通過人工智能、大數(shù)據等技術手段,對圖片、文字、語音等進行識別,過濾顯而易見的違法侵權信息,對于其他較為隱蔽的侵權信息,可由受害人通知平臺采取刪除、屏蔽、斷開鏈接等;嚴格落實網絡實名制,限制公民肆無忌憚地在網上發(fā)表言論,這樣也可以在網絡暴力發(fā)生后及時追究責任;加大對侵權人或不履行主體責任平臺的法律責任追究,降低維權人成本,提高侵權人成本,既是對受害人的救濟,也是對侵權人的震懾與遏制。
在監(jiān)管機制完善方面,吳沈括認為,要及時建立有效地投訴舉報機制,保證能夠快速、有效、便捷地處理民眾的投訴和舉報,“這樣可以讓網絡暴力及早被發(fā)現(xiàn),扼殺在萌芽狀態(tài)下”。
為了營造文明健康、喜慶祥和的春節(jié)網上輿論氛圍,今年春節(jié)前夕,中央網信辦開展了為期一個月的“清朗·2022年春節(jié)網絡環(huán)境整治”專項行動,包括集中整治網絡暴力、散播謠言等問題。專項行動啟動以來,各地網信部門、互聯(lián)網平臺積極響應,集中開展網絡暴力專項整治。
網絡社會是現(xiàn)實社會通過互聯(lián)網紐帶作用形成的虛擬空間,加強文明社會建設也要加強網絡文明、網絡倫理建設?!昂芏嗑€上問題是線下問題在網絡上的映射,并在網絡空間表現(xiàn)出特殊的形式和傳播規(guī)律。因此,只有整個社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得到提升,才能從根本上治理網絡暴力?!眳巧蚶ㄕf。中國傳媒大學人類命運共同體研究院副院長王四新也表示,治理網絡暴力要從網絡空間言論、信息生態(tài)等方面進行全方位、系統(tǒng)性的矯正,需要持續(xù)發(fā)力、久久為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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