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印發(fā)意見要求加強地方課程校本課程建設管理
本報訊 記者趙晨熙 為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完善基礎教育課程體系,發(fā)揮地方課程和校本課程育人功能,教育部近日印發(fā)《關于加強中小學地方課程和校本課程建設與管理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意見》明確,加強中小學地方課程和校本課程建設與管理,構建以國家課程為主體、地方課程和校本課程為重要拓展和有益補充的基礎教育課程體系,增強課程適應性,實現(xiàn)課程全面育人、高質量育人。
《意見》提出,要遵循“整體設計,協(xié)同育人;因地制宜,體現(xiàn)特色;以管促建,提升質量”的基本原則。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規(guī)范開設地方課程,合理開發(fā)校本課程,強化審議審核、備案、課程教學管理等制度建設,要引導學校以國家課程為主,把專題教育落實到日常教育教學活動中。
《意見》要求堅持“凡設必審”“凡用必審”原則,嚴格審議審核標準,規(guī)范審議審核行為。要建立地方課程和校本課程建設的分級管理、備案制度。要將地方課程和校本課程納入國家、省級課程監(jiān)測范圍,建立淘汰退出機制和周期修訂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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