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度借調為何總是“卷土重來”
據(jù)《半月談》報道,記者近日在基層調研時了解到,有的上級單位借調人員接近甚至超過在編人數(shù),有的基層單位在崗人員竟少于被借調人數(shù)。此前,有某地級市的組織部門披露,全市一次性清退借調干部1400多人,其中市縣兩級部門從鄉(xiāng)鎮(zhèn)借調的干部就有600多名。
“借調的比在編的多”,盡管這實際上是很多地方一直存在的現(xiàn)象,但一經(jīng)披露,仍引發(fā)輿論廣泛關注。不少人擔憂,長此以往,基層的日常工作不僅會受到影響,人心也會出現(xiàn)浮動,而扎根基層、建功立業(yè)更是無從談起。
印象中,一些地方每隔一陣兒都會清理借調人員,但過不了多久,各式各樣的借調人員又會以各式各樣的理由“卷土重來”。過度借調枝枝蔓蔓,成為難以根治的頑疾,原因是多方面的。對上級機關來說,既能通過借調找來源源不斷的勞動力,又不用負擔“人頭費”,何樂而不為?對基層單位來說,把自己的人借出去,能夠熟絡與上級機關的關系,也不難接受。而對借調者本人來說,到上級單位“開開眼界”,又何嘗不是一次拓展人脈、鍛煉能力的機會?
多方合力之下,過度借調之風自然很難遏止。本來,作為一種上下溝通交流的渠道,適度的借調確實有助于互相加深認知,但這種行為一旦被賦予另外的利益考量和權力競逐,借調亂象也就愈演愈烈了。
必須看到,過度借調看似各方都有收益,也都滿意,但最終受損的,卻是社會的公共利益。比如,上面不出“人頭費”,那只能是基層出,這無疑會加重基層負擔;上下級之間的非工作交流日趨頻密,也會增加額外支出;此外,大量借人也會滋生新的治理問題。
特別是,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時代命題下,扎實推進政府自身改革,切實轉變政府職能,深化行政體制改革,創(chuàng)新行政管理方式,已經(jīng)成為十分緊迫的任務。
當此之時,首先要嚴格依法行政,參照公務員法中關于調任、轉任和掛職鍛煉等相關規(guī)定,明確借調行為中各方的權利、義務,并制定相應的程序。什么情況下需要借調?借調需要履行什么樣的手續(xù)?借調人員的薪酬誰來支付?這些都應該有規(guī)可循。
誰用人誰花錢,這本是顛撲不破的常識,為什么現(xiàn)在還存在基層花錢給上級單位用人的怪現(xiàn)象?政府用人要嚴格按程序辦事,不應該單獨為借調留一個口子。這是建設法治政府的必然,也是協(xié)調各方權責的必然。
此外,還應該從根本上科學施策,合理核定政府機關、事業(yè)單位的人員編制,并動態(tài)調整。一旦確定了,就不要輕易改動,更不能利用手中的權力隨意向基層單位借人。
這就要求各級機關單位都要以事設崗、以崗定人、人崗相適。如果動輒以所謂的專項行動、專班工作為由隨意調人,或者臨時性工作雖然辦完了,但人卻“沉淀”下來,不僅會損害機構設置的權威性與科學性,也會造成人員臃腫、事項不清。
每一個崗位、每一項工作均應納入相應的事和崗里面,如果憑空滋生出很多雜事,并讓借調來的很多人去做,就是官僚主義、形式主義的表現(xiàn)。答好全面深化改革這道題,就要以刀刃向內的自覺、刮骨療毒的勇氣、人民至上的理念,加快建設法治政府和服務型政府的步伐。
龍之朱 來源:中國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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