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jì)念,是為了更好出發(fā)
【短評】
光明日報記者劉華東
我們?yōu)槭裁匆苑ㄖ伪Wo、褒揚英雄烈士?英雄烈士保護法第一條開宗明義——維護社會公共利益,傳承和弘揚英雄烈士精神、愛國主義精神,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激發(fā)實現(xiàn)中華民族偉大復(fù)興中國夢的強大精神力量。
英雄烈士事跡和精神,是中華民族的共同歷史記憶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重要體現(xiàn)。尊崇英烈、保護英烈,當(dāng)之無愧是國之大事。保護褒揚英雄烈士的立法、司法實踐,成功解答了“誰來保衛(wèi)英雄”這一重大時代命題。依法保護英雄烈士的名譽、榮譽,使國家正氣昭彰、民心凝聚,依法褒揚英烈事跡、弘揚英烈精神,讓尊崇英烈、致敬英烈蔚然成風(fēng)。以法治護佑英雄烈士的事跡和精神,就是以國家之名守護我們共同歷史記憶,增強做中國人的志氣、骨氣、底氣,激勵我們以實現(xiàn)中華民族偉大復(fù)興為己任,向著新時代的強國路,前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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