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正義就在身邊:四川甘孜一起故意殺人案被害者家屬獲國家司法救助
中國西藏網訊 10月29日,通過國家司法救助公開聽證會,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九龍縣刑事被害人父親高某甲及女兒高某乙獲得國家司法救助金4萬元。
2014年11月,九龍縣發(fā)生羅某某故意殺人案,受害者高某某系申請人高某甲的兒子、高某乙的父親。雖然該案發(fā)生已久,但其造成的傷害巨大,且被害人家屬至今未得到任何賠償。隨著年齡增大,高某甲的生活水平逐年下降,經濟能力一日不如一日,只能打短工和靠國家的救助生活,家庭生活十分困難。女兒高某乙跟隨外公生活,外公年事已高且無穩(wěn)定收入來源,讀書所需學費均由親戚朋友資助。
九龍縣人民檢察院在進行司法救助摸排工作中了解到這一情況后,立即對被害人家屬進行了詳細的政策介紹。在檢察官的耐心輔導下,近日,高某甲、高某乙成功向九龍縣人民檢察院提出了國家司法救助申請。
圖為四川省甘孜州九龍縣高某甲、高某乙國家司法救助申請公開聽證會現場
按照有關規(guī)定,10月29日,九龍縣人民檢察院聯合甘孜州人民檢察院及對口援建的四川省成都市青白江區(qū)人民檢察院,在九龍縣人民檢察院召開了高某甲、高某乙國家司法救助申請公開聽證會,州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人民監(jiān)督員、縣教體局等代表作為聽證員受邀參加公開聽證會。
在聽證會上,主持人九龍縣院副檢察長胡莉萍介紹了聽證會的各項議題。申請人陳述了申請請求及理由,案件承辦人闡述了司法救助實地審查情況,聽證員對救助申請人進行了提問。參會聽證員根據案件事實、法律適用、政策規(guī)定、申請人家庭的實際困難,圍繞救助對象、救助金額、救助標準等發(fā)表了意見。他們一致認為,案件受害人的申請完全符合國家司法救助的條件,應當予以救助。通過參考各方意見,各檢察院決定予以申請人國家司法救助。
參會聽證員對此次救助表示大力支持,一致認為此次救助充分體現了檢察機關的溫暖和人性關懷,有效地為受害人家庭解決了實際困難。來自九龍縣教體局的聽證員趙永輝表示:“通過此次公開聽證會,讓我對檢察機關的司法救助體系有了更深的認識,同時也體現了三地檢察院為民、務實的工作作風,下一步教體局將聯合檢察機關,對我縣學生進行篩查,對更多需要幫助的學生提供及時的援助?!?/p>
聽證會后,九龍縣人民檢察院、甘孜州人民檢察院、青白江區(qū)人民檢察院在聽證員的見證下向救助申請人高某甲和高某乙發(fā)放國家司法救助金4萬元。其中,九龍縣院對高某甲予以國家司法救助5000元,對高某乙予以國家司法救助7000元;甘孜州院對高某乙予以國家司法救助8000元;青白江區(qū)院對高某甲予以國家司法救助20000元。
救助申請人高某甲說:“謝謝檢察機關在我家最困難的時候伸出援手,幫我們渡過難關。我一定會教育孩子好好學習、遵紀守法,做一個對社會有用的人”。
據了解,黨的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決議提出健全國家司法救助制度和體系。2014年1月,中央政法委聯合財政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印發(fā)《關于建立完善國家司法救助制度的意見(試行)》(下稱《六部門意見》),以綜合性政策的形式對我國司法救助的制度體系進行了比較全面的頂層設計,標志著我國司法救助制度的初步建成,進一步鞏固完善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司法制度和社會保障制度。
據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不完全統計數據,2014年至2016年間,我國政法各機關共救助275289人,發(fā)放救助金49.84億余元;2015年至2018年間,僅各級法院就辦理司法救助案件16.65萬件,救助30余萬人,發(fā)放救助金37.47億元。(中國西藏網 通訊員/馮一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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