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公益訴訟法立法工作已駛入快車道
2024年是習近平總書記提出探索建立檢察公益訴訟制度十周年。檢察公益訴訟法定領域持續(xù)拓展,形成“4+10”的格局。檢察公益訴訟專門立法正在抓緊推進。這一具有中國特色的司法制度正在彰顯積極作用。
自確立以來,檢察公益訴訟取得了怎樣的成效?還存在哪些阻礙因素?為何要針對檢察公益訴訟專門立法?新京報記者專訪全國政協(xié)委員、最高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張雪樵。
談 優(yōu)勢
以磋商等非訴方式督促行政機關前端治理
新京報:2017年,檢察公益訴訟制度正式確立。作為一項新的檢察職能,公益訴訟檢察工作經歷了怎樣的發(fā)展歷程?取得了怎樣的成效?
張雪樵:檢察公益訴訟制度作為一項“正青春”的檢察制度,堅持以問題為導向,持續(xù)不斷“答新題”“解難題”,走出了一條令人矚目的公益司法保護“中國之路”。
2014年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上,習近平總書記專門就“探索建立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制度”作出說明。目前,法定辦案領域已從最初的生態(tài)環(huán)境和資源保護、食品藥品安全、國有財產保護、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4個領域,持續(xù)擴展到“4+10”。
自2017年7月檢察公益訴訟全面推開至今,全國檢察機關共辦理公益訴訟案件90余萬件。最高檢先后部署“保障千家萬戶舌尖上的安全”“守護海洋”“公益訴訟守護美好生活”和“為民辦實事破解老大難”等公益訴訟專項監(jiān)督活動,聚焦解決人民操心事、揪心事、煩心事。
檢察公益訴訟充分用好訴前程序的制度優(yōu)勢,以磋商或者檢察建議等非訴方式督促協(xié)同行政機關開展前端治理。注重發(fā)揮協(xié)同共治的制度優(yōu)勢,針對跨地區(qū)、跨部門職責不清以及不同制度機制功能缺乏聯通等,充分發(fā)揮協(xié)同多元主體綜合治理,激活補漏、兜底作用。依法能動履職促進訴源治理,注重通過類案監(jiān)督發(fā)現治理短板漏洞,推動完善相關行業(yè)、領域、區(qū)域治理制度機制,促進國家治理現代化。
談 阻礙
案件質效、機制建設、專業(yè)能力等有待改善
新京報:目前還存在哪些阻礙檢察公益訴訟落地見效的因素?
張雪樵:與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新要求、新期待相比,檢察公益訴訟工作在案件質效、機制建設、專業(yè)能力等方面還存在一些有待改善的問題。
公益訴訟檢察辦案質效有待進一步提升。要更加注重案件辦理的精準性、規(guī)范性;衡量案件質效的標準體系和評價體系需進一步健全完善。各領域辦案需進一步深耕細作,更加注重解決深層次治理問題,啃“硬骨頭”,更加關注新業(yè)態(tài)公益受損問題,更好滿足人民群眾公益保護新需求。
辦案規(guī)范化建設水平有待進一步提升。宏觀趨勢研判、類案分析指導、案件交辦督辦等方面工作機制需健全完善。協(xié)作配合機制仍需不斷實化細化,一些協(xié)作機制沒有真正轉化為實際治理效能,與行政機關在公益保護新領域協(xié)作配合還有很大潛力和空間。
隊伍專業(yè)素質和履職能力與做好新時代公益訴訟檢察工作還存在一定差距。調查取證、事實認定、法律適用及文書制作等方面的能力需進一步提升,檢察理論研究與實踐深度融合、良性互動仍需進一步推進。
談 意義
制定檢察公益訴訟法主要解決五項問題
新京報:檢察公益訴訟法(公益訴訟法,一并考慮)已被列入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guī)劃一類項目。當前已有多部單行法明確了多個領域的公益訴訟檢察職能,為何還要單獨制定一部專門法?
張雪樵:當前,多部單行法中已寫入檢察公益訴訟條款,但這些條款多為授權性、原則性規(guī)定,主要是調整公益訴訟起訴主體和請求權基礎等原則性問題,仍缺乏相應程序性規(guī)定,也無法體現公益訴訟制度特點規(guī)律。單獨制定專門法有利于科學、統(tǒng)籌地確定檢察公益訴訟案件范圍,有利于對制度作出統(tǒng)一、完整、系統(tǒng)化的安排。
通過立法為檢察公益訴訟制度提供根本性、系統(tǒng)性法律保障和規(guī)范,是推動制度完成“探索、拓展、完善”三步走,邁向高質量發(fā)展的必由之路。以十四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為例,在271件議案中,建議制定“檢察公益訴訟法”的有17件,占全部議案的6.3%;699名代表對此提出議案,占全體代表的23.5%,集中體現了人民的呼聲。
從司法實踐情況看,檢察公益訴訟已經呈現出不同于傳統(tǒng)訴訟程序的鮮明特征。法律供給不足、制度體系化、協(xié)調性不足帶來的問題日益凸顯,制約了檢察公益訴訟高質量發(fā)展和制度價值充分發(fā)揮。制定檢察公益訴訟法,有利于規(guī)范檢察機關依法行使職權,進一步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
新京報:專門法將解決哪些問題?目前立法進展如何?存在哪些立法難題有待解決?
張雪樵:制定檢察公益訴訟法將主要解決以下五項問題,包括明確符合公益訴訟特點規(guī)律的制度規(guī)則。檢察公益訴訟專門立法有助于科學厘清公益與私益的關系,明確公益訴訟不同于私益訴訟的特殊規(guī)則,明確檢察公益訴訟的制度定位、職權邊界、訴訟原則、起訴條件等。
構建以檢察公益訴訟為主體的公益訴訟制度體系。優(yōu)化檢察機關與行政機關、社會組織等各類適格主體起訴順位,完善生態(tài)環(huán)境損害賠償制度與公益訴訟制度的銜接機制。
完善檢察機關辦理公益訴訟案件的程序規(guī)則。明確檢察機關立案管轄規(guī)則,確立檢察管轄與審判管轄銜接機制。明確檢察機關與行政機關、審判機關各司其職、相互配合、相互制約的體制機制。
明確規(guī)定檢察機關調查收集證據的方式和保障措施。明確檢察機關收集證據時可以采用的手段和措施,明確有關單位和個人的配合義務,健全與調查強度相匹配的舉證責任規(guī)則。
完善檢察公益訴訟配套保障機制。如健全民事公益訴訟懲罰性賠償制度,完善適應公益修復的損害賠償金管理使用、鑒定費承擔方式等相關法律制度。
目前,配合立法機關推動檢察公益訴訟立法已取得顯著進展。2023年9月,制定檢察公益訴訟法被納入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guī)劃一類項目;同年12月20日,全國人大監(jiān)察司法委作為牽頭單位已正式啟動立法項目;近期,《全國人大常委會2024年度立法工作計劃》將檢察公益訴訟法列為預備審議項目,立法工作已駛入快車道。
但立法過程中也面臨一些難題,檢察公益訴訟法是一部新制定法,涉及檢察權、審判權、行政權配置,涉及諸多利益關系、多方利益主體,需充分與現有法律協(xié)調對接。這些都要求針對檢察公益訴訟法的定位、基本原則、檢察機關在公益訴訟中的地位、調查權配置以及相關程序設計等方面進一步進行深入研究、凝聚共識,從而為形成高質量立法夯實基礎。
新領域不斷拓展的過程中,我們在積極穩(wěn)妥原則指導下,始終將高質效辦理案件作為重中之重。牢記制度初衷,立足法律監(jiān)督職能,針對違法行為嚴重侵害公益或者重大侵害危險、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現有行政執(zhí)法制度機制失靈或者存在短板、沒有其他適格的主體發(fā)揮作用的國家治理難題,精準把握拓展探索的必要性與邊界?! 珖f(xié)委員、最高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張雪樵
新京報記者 行海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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