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檢等三部門發(fā)布第二批涉未成年人典型案例
本報北京5月24日電(中青報·中青網記者 韓飏)今天,最高人民檢察院、全國婦聯、中國關工委今天聯合發(fā)布第二批在辦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全面開展家庭教育指導工作典型案例。本批6件案例集中呈現了檢察機關在辦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聯合婦聯、關工委深入開展家庭教育指導工作的做法和成效,為各地提供可推廣、可復制的經驗,推動相關制度機制健全完善。
最高檢相關負責人表示,家庭教育促進法將傳統(tǒng)“家事”上升為重要的“國事”,對包括檢察機關在內的司法機關的職責作用作出了明確規(guī)定。在辦案中,檢察機關應主動評估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狀況,聯合相關部門針對性開展家庭教育指導。開展家庭教育指導工作過程中,要動態(tài)評估家庭教育指導效果,根據出現的新問題新情況動態(tài)調整家庭教育指導方案,確保實效。
該負責人建議,針對類案背后反映出的農村地區(qū)家庭教育指導力量薄弱的問題,要立足職能,聯合婦聯、共青團、關工委等專業(yè)力量,夯實農村偏遠地區(qū)的家庭教育指導基礎,建立更加完善的未成年人家庭教育社會支持體系。
此外,該批典型案例中還有很多具有借鑒價值的經驗做法:檢察機關通過改變監(jiān)護人教育方式來推動孩子轉變,重塑家庭支持體系;在辦理監(jiān)護侵害案件、對待“問題父母”時堅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則;將涉罪未成年人幫教與監(jiān)護人家庭教育指導相結合,提高罪錯未成年人矯治成效;通過家庭教育指導助力探望難題破解,不讓孩子成為父母復雜關系中的“夾心人”等。
來源:中國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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