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省公安廳原黨委委員劉樂國被開除黨籍
中新社北京12月5日電 中國官方5日通報,日前,經遼寧省委批準,遼寧省紀委監(jiān)委對省公安廳原黨委委員劉樂國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據公開資料,劉樂國,1957年2月出生,1975年12月參加工作,1982年1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大學學歷。
經查,劉樂國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貼靠、攀附“孫力軍政治團伙”,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guī)定精神,違規(guī)收受禮品禮金;違反組織原則,不按規(guī)定報告?zhèn)€人有關事項,在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zhí)行公務的財物,違規(guī)經商辦企業(yè),通過民間借貸獲取大額回報,以他人名義購買福利房;違規(guī)要求企業(yè)提供辦案車輛;干預和插手司法活動,違規(guī)私存涉密材料;不重視家風建設,對配偶失管失教,造成不良影響;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私藏彈藥;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在職務晉升、工程款撥付、案件辦理等方面謀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經遼寧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省委批準,決定給予劉樂國開除黨籍處分;按規(guī)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完)
版權聲明:凡注明“來源:中國西藏網”或“中國西藏網文”的所有作品,版權歸高原(北京)文化傳播有限公司。任何媒體轉載、摘編、引用,須注明來源中國西藏網和署著作者名,否則將追究相關法律責任。